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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始养凤凰 禾早 2422 字 9个月前

过去的一只枕头,但这回谢依曦明显偏帮着墨凤奚落她:“没错,反正你也不会跳,去了也是当墙花。”

所谓损友当如是

夏锦年刚想笑骂回去,忽然听见宿舍门被人轻轻地敲响。

来访者竟然是章清芳。

她一进门就微红着脸道歉:“对不起今天这事都怪我,要是我没在路薇面前提你会做舞衣的事,就不会闹成这样了”

夏锦年一笑:“你不用这么自责吧,如果她真想找我做舞衣,不从你这里听说,也会从其他人那里听说,结果都一样。”

“可是”章清芳欲言又止,低头搓衣角。

谢依曦最讨厌人说话吞吞吐吐了:“可是什么,你倒是说啊,真是急死人了”

她一催,章清芳更窘,憋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心里还是过意不去,你们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说着不等她们回答,她又急急道:“我手笨,做舞衣的事帮不上忙,但是替你跑腿买东西的事还是可以干的,或者专业性不太强的作业,我也可以帮你写,这样你可以省点时间”

她越说声音越小,好像觉得自己的提议很不合时宜。

事实上听她说话的两人还真是被她给囧到了,谢依曦心直口快地问:“你跟路薇在一起的时候,她经常指使你做这些事”

章清芳脸一红,含糊道:“也没有吧,有些事是我自己愿意做的。”

谢依曦很怀疑地看着她:“你举个例子来听听。”

章清芳的声音轻得简直让人听不见:“比如早上起来叫醒她,替她占位带饭,有时帮她洗下衣服这些本来就是顺手的事情。”

谢依曦又问:“那她帮你做过什么事”

章清芳支吾了半天:“她有说过,我要想找她借衣服,只管开口,不过我没她那么好的身材,她的衣服我肯定穿不下”

夏锦年与谢依曦面面相觑。

好吧,尽管她俩也经常喊,帮我带饭,帮我收衣服,但那都是在自己腾不出空或是偶尔犯懒的时候,而且不可能一直是单方面的付出或索求,常常是你帮我干这个,我帮你干那个,不像章清芳那样,都快卑微成路薇的贴身佣人了。

夏锦年扶额:“你不觉得你们这种相处方式,有点不对劲吗”

章清芳不太确定地说:“还、还好吧我没怎么跟其他人相处过。”

谢依曦更直接,挥挥手道:“绝对不正常她这哪是拿你当朋友啊,简直拿你当佣人我说,这里没什么要你帮忙的事,你还是赶紧回去跟她绝交吧。”

章清芳压低了头,盯了一会儿鞋尖:“对不起,打扰你们了,我我先走了”她声音里带上了一点哭音,转身跑了。

谢依曦大为汗颜:“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夏锦年看她一眼:“你以为呢”

“可是我没说什么啊”谢依曦纠结道,“不就是让她跟路薇绝交吗那种一直在利用她的朋友要来干吗啊,还不如狐朋狗友呢”

墨凤在空气里显出身形:“说不定她觉得很好,你管得着吗”

是啊总比没有朋友,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仿佛被全世界遗弃了一样要好。

夏锦年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接下来的两天,她简直忙得焦头烂额,上课的时候在做玫瑰花蕾,下课的时候也在做玫瑰花蕾,就连吃饭走路都在争分夺秒地做,睡眠时间更是被压缩到了四个小时,最后发现还是赶不及,就把谢依曦和墨凤都拖来一起做,甚至连杜铭来问要不要帮忙时,她都没有客气拒绝,把能征用的壮丁都征用了。

再后来,谢依曦做出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她把历史系暗恋墨凤的女生都找了来,告诉她们帮忙做玫瑰花蕾最多最好的人,将有机会得到墨凤的邀请,与他一起共进晚餐。

最让夏锦年大跌眼镜的是被出卖的墨凤一改往日的挑剔别扭,居然没有生气,还大赞谢依曦这个主意出得好,因为他做玫瑰花蕾已经做得烦透了,而且有机会出去吃饭,对他来说是件幸福的事,至于和谁一起,这个问题远没有吃什么重要。

结果当然是任务超时完成,前后一共只花了三天时间,需要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蕾就做完了,尽管有些做得不够好,但夏锦年稍微加工一下也就勉强可以用了。

这件事在学园里太过轰动,路薇很快就知道了,再一次被气得差点吐血。

她不相信墨凤真的同夏锦年是情侣,证据就是谢依曦出的那个馊主意,没有哪个女孩愿意自己的男友邀请别的女孩一起共进晚餐吧可他们要不是情侣,墨凤为什么同她走得那么近,甚至愿意帮她做这种丢脸掉份的事

路薇百思不得其解,后来辗转听说了考古系那边流传出来的小道消息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俩就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啊

那就不要紧了,因为青梅竹马往往就是劳燕分飞的代名词,两个人熟到连对方小时候干过什么糗事都一清二楚,还能有什么神秘感和因距离而产生的美感所以青梅竹马在一起,多半是出于长久以来形影不离的习惯,而不是相互喜欢。

路薇顿时又放心起来,她目前头痛的事情只剩下一件了

怎么才能让墨凤邀请自己参加圣诞舞会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路薇觉得想让墨凤邀请自己参加圣诞舞会,就要先让他注意到自己,发现自己对他的好感,这就需要近距离接触。

为此她拟定了三个计划,准备一个失败就继续另一个,但以往的经验让她很自信,觉得如果运气好,头一个计划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成功,三个计划都失败的几率简直等同于零。

计划一

执行时间:12月17日

执行地点:学园图书馆

路薇盘起头发,素雅淡妆,带着一身知性气息出现在图书馆,准备等着墨凤出现,然后走过去告诉他,他要借的书是自己急需的,问他能不能让自己先借。

男生一般都比较有风度,不会轻易拒绝女生的合理要求。书借到手后,为了表示感谢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请他出去喝茶,其间恰到好处地表现出对他的好感,再聊起圣诞舞会,委婉地提及自己还没有接受别人的邀请,给予他充分的暗示和鼓励,让一切水到渠成。

但是,现实是,路薇在图书馆里坐了整整两天,生怕错过墨凤,连吃东西上厕所都忍着,还被四五名男生以类似的借口接近,才发现了墨凤似乎不是勤奋刻苦的学生,根本不上图书馆的事实。

沮丧之下,她破天荒地扔掉了自己一向自傲的矜持,偷偷跟踪了墨凤一回,发现这家伙不上图书馆,而是去校外的租书店。犹豫了一下后,她跟了进去,等到墨凤抱着一堆漫画去交押金时,她就迎上去拦住了他:“不好意思,这套漫画我等了很久,非常想看,请问你可不可以让我先借”

她目光里满含着深情期盼,望住他深邃如黑晶的眼,然后

墨凤扔钱给老板,转身就往外走:“不行”

如果说十个男生里九个有风度,他就是最没风度的那个。

拒绝就拒绝,需要说得如此响亮,如此坚决,如此理直气壮吗

路薇如遭雷殛,呆立了半天,才捂着脸泪奔出去,花了半天时间勉强修复了一下受损的自尊心,开始继续下一个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