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 / 2)

伏鹰 春风榴火 1450 字 11个月前

“得,有您这份信赖,我肯定给您挑最好的。”

迟鹰接了丝绒盒,直接放进了黑书包里。

“走好嘞,欢迎下次再来。”

走出了闲云堂,俩人一前一后地走着下坡路。

他背着黑书包,校服外套悬在山地车头,单薄白衬衣下,隐约可见他挺拔的骨型。

路过垃圾箱,迟鹰按下刹车,从书包里抽出一只用旧的毛笔,随手便要丢进去。

苏渺眼尖,赶紧跑过来牵住了他的手腕:“别、别忙扔!”

他的手背体温比她高一些,微烫,皮肤也很紧实,隐约能感觉到皮下骨骼的硬度。

迟鹰轻佻地看着她:“怎么,刚刚摸了你,你还要摸回来?”

“才不是。”苏渺脸颊泛起盛夏特有的潮红,赶紧松开手,“我只是想问,这笔是不要了吗?”

“用了很久,该置换了。”

“能给我看看?”

迟鹰递给了她。

这只狼毫笔同样也是顶级毛笔品牌闲云堂的定制款,笔杆子虽然看得出有岁月的痕迹,是使用了很多年的,但笔尖仍旧锐利有韧性。

“还能用,扔了浪费。”

迟鹰看出了女孩眼底的心动,淡笑道:“你怎么总爱捡我不要的。”

苏渺知道他在影射那天蛋糕的事,脸颊微烫,从书包里掏出小钱包:“你出个价吧,别太高,都用这么旧了。”

迟鹰将书包挂在了自行车把上,挑眉道:“说说你的心理价位。”

苏渺想了想:“最多…”

他看到女孩对他比出了三根手指头,指骨秀气又小巧。

“这笔我买成六千,闲云堂的上乘货,就算用了很久,你出三百是不是过分了。”

苏渺迟疑几秒,咽了口唾沫:“我只能出到三十。”

“……”

她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样太过分了,但这就是她能承受的最高价位了。

少年嘴角勾了勾:“这笔……我私人用过,多少钱也不会卖。”

苏渺心头一阵失落,却见他爽快地将毛笔插进了她的书包侧兜:“请我吃饭。”

苏渺感受到少年炽热的呼吸拍在她耳畔,某种深深压抑的情绪,呼之欲出了。

“迟鹰,有的是人想请你吃饭。”

迟鹰附在她耳畔,意味深长道:“那要看…我想跟谁吃。”

他收敛了嘴角的笑意,骑上了车,一路驶下了缓坡。

挂在车把手上的校服鼓了风,猎猎作响。

第7章愤怒

迟鹰的毛笔真的好用,苏渺将这支笔写出的字和之前的字进行了对比,高下立见,明显能看出很大的区别。

她稍稍有点信心了。

再勤加练习几天,应该能在语文课展示上,拿到一个不错的分数。

苏渺很爱护这支笔,将每一根狼毫都洗得干干净净,挂在窗边,自然风干。

笔杆尾部用行书刻着一个字——

鹰。

中国的文字由象形演化而来,每个字都有属于它自身的骨气和风度。

苏渺指尖细细地摩挲着这锐利的字体,眼前似浮现了少年那张桀骜不羁的脸。

一直惦记着请他吃小面,又不敢主动约,想着不然还是把钱给他,但一直没机会。

那段时间,秦思沅努力学习剪视频,时不时便要找迟鹰询问相关的技术操作。

分明她哥就会剪视频,但她偏要去找迟鹰请教,增加相处的机会。

迟鹰情绪平淡无澜,也不怎么笑,说话语调也是四平八稳,公事公办。

不像班级里其他男孩,多喜欢和女孩开开玩笑,说几句让女孩嗔骂“讨厌”的段子。

秦思沅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宁可他不搭理她,这样…至少她还是特殊的。

偏偏迟鹰就是一视同仁,无论是对秦思沅还是对别的女生,都一样,礼貌中透着遥远的距离感。

一开始女生们也因为迟鹰和秦思沅cp的缘故,不敢明目张胆地找他说话,但慢慢看出来,即便是当了同桌,他对秦思沅也丝毫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终于有女生壮着胆子来向迟鹰请教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