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这是交易(2 / 2)

宁丹看着他,道:“闲事就先不谈了,关于第一次公演,你有没有什么需求,可以尽管提。”

“服装、道具、舞台特效…….都可以。”宁丹直接道。

加工资怎么能算闲事呢!

骆墨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道:“服装和舞台特效,我的确有一些自己的想法,比如汉服之类的,到时候我会和服装组还有特效组进行沟通。”

宁丹导演微微颔首,道:“还有一件事。”

“再过两天,《创造偶像》第一期的上半部分就要播出了,这一期,是分上下两集,在两周播出。”

“第一期播出以后,我会花钱给你买一个微博热搜。”

“嗯?”骆墨这一次倒是有被惊讶道。

买微博热搜,那可不便宜啊。

这待遇,那是真正大公司的练习生才有的。

而且必须要是公司在确定这位练习生在节目里的表现足够优秀以后,才会真金白银地砸钱,以此作为投资。

也正因此,节目组其实对于大公司的练习生也是有所偏爱的,因为他们公司自己愿意砸钱买热搜,这等于也是变相的在为节目做宣传,能增加大量热度,是好事儿。

骆墨看着宁丹,开口道:“导演,那我需要配合什么?”

如果是其他还很稚嫩的练习生,此刻估计已经被幸福砸昏了头脑,只知道一个劲的感谢了。

但骆墨不一样。

娱乐圈是什么样子,他一清二楚。所有看似是馈赠的礼物,暗地里早已标好了价格。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更何况必须时刻谨记,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的确有你需要配合的地方。”宁丹道:“首先,你要给赞助商录一段广告,这会插播在《创造偶像》的第二期里。”

骆墨点了点头,对于这一点他没有异议。

严格意义上来说,广告也是一种曝光。而这本身就是明星该做的工作。

实际上,你在看综艺时,虽然会厌恶广告,但心中也会有一个潜意识:“这个打广告的,应该是种子选手吧。”

没人会觉得金主爸爸会让阿猫阿狗来打广告。

自然而然就会觉得这名选手不一般。

选手们都很想竞争广告名额,就像地球上的《创造营》里,陈卓璇就是因为没有接到金主爸爸的广告,才在节目里说出了那一句知名的:“是因为我站得还不够高吗?”

这一点骆墨可以接受,问道:“导演,还有吗?”

宁丹继续道:“还有就是,我要你跟我签订一个综艺约,去一期我的另一个节目。”

骆墨没有立刻给出答复。

对于那些需要曝光和人气的练习生来说,会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

但如果是对于沈鸣流这些自信自己可以火起来的练习生,那么,不管是他们还是背后的公司,都是会直接和宁丹谈价格的。

去可以,但钱要到位。

只要你身怀流量,那么就是和综艺节目互相成就,必须要给钱。

很明显,如果现在就签合同,那么,给予的报酬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如今的骆墨还是个纯新人。

这等于就是一个交易。

骆墨其实很自信,以自己的几段表演,只要《创造偶像》这个节目的收视不存在问题,自己凭实力也能自然而然地登上微博热搜!

但实际上,自己登上去的热搜,和买的热搜,是两码子事。

二者是可以共存的嘛。

或者说,它们是可以相辅相成的。

频繁登上热搜,是顶流的一大体现。

骆墨沉吟了一会,最终点了点头,道:“可以,但我还是想先了解一下这个综艺,还有整体行程安排,以及我的工作内容。”

“对了,还有合同。”

宁丹笑了笑,觉得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很有意思,比大部分的练习生都要成熟老练。

娱乐圈里的贼船是出了名的多,很多傻乎乎的人,能被耍得团团转。

合同里来点春秋笔法,你更是看都看不出来!

她越来越欣赏这个年轻人了。

实际上,宁丹并不知道骆墨的真实想法。她如果知道的话,或许就不会这么想了。

骆墨想着的是,娱乐圈里的人情往来特别重要。

不管怎么说,他参加了《创造偶像》这个综艺,便欠下了宁丹人情。

被她润过,那就是她的人。

这便是束缚,有些事情就会放不开手脚去做。

但如果多些交易,那就无亏无欠,想咋搞就咋搞,就算是玩崩了也方便跑路,心里也不会有任何负担。

阿姨,我就是不想负责任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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