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1 / 2)

名义上是说给太后过正寿,实际怎么回事,谁知道呢。

【他也不怕被这些兄弟生吞活剥了。】池宁真不知道念平帝的脑子是什么构成的,竟然敢请藩王入京?他如今这么糟糕的名声到底是怎么来的,心里没有点数吗?太后肯定是出力颇多,但太后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很显然是还有其他势力在搅浑水,巴不得搞死念平帝。

在这个不知道谁是敌谁是友的紧要关头,请藩王入京能干什么?念平帝总不会天真地想着要撤藩吧?

他要是真的这么勇,那池宁倒是想敬他是条汉子了。大启的皇帝就没有不想撤藩的,可惜至今都没能撤成,就足可见这里面的水有多深了。念平帝不作死自己都对不起他这么卖力。

【想知道?一起做树,我告诉你。】原君无时无刻不在和池宁兜售着跟他一起做树的理念。

池宁对此也很是想不明白,他不得不发出了灵魂深处的问题:【您为什么总想着要我变成树,您就不想自己变成人吗?】

【人有什么好看的?】原君在心里皱眉,他至今仍觉得人都很丑,池宁除外。

池宁没敢反问,那树又有什么好看的呢?但他就是这么觉得的,当树的时候他确实能获得心灵上的平静,但也就仅此而已了,他看不懂树到底有多美。他只能说:【我喜欢啊。】

原君愣了许久,才终于给了一句:【容我想想。若你实在是喜欢,倒也不是不可以。】

池宁:???喜欢什么?

第51章努力当爹第五十一天:

这一年初夏,晴日暖风,梅黄花红,正是举办两年一度的斗香大赛的好时节。

斗香大赛的传统由来已久,始自盛唐,多见于权贵子弟之间。传到了大启之后,才总算在满足了权贵们的同时,也面向了民间开放,在极大地丰富了老百姓炎炎夏日中娱乐生活的同时,也给不少普通人开辟了走向致富之路的全新渠道。若自己制的香能在斗香大赛上一举成名,不管是自己经营,卖了方子,又或者是以抽成的方式与老店合作都是很好的选择。

这个大赛会进行一整个夏天,浓郁芬芳的香气将要弥漫整条长安大道,几乎人人都自带香气,惊艳时光,温柔岁月。

正应了词人的那一句,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池宁是斗香大赛最忠实的支持者,他曾是斗香大赛参与者、资助人、评委,以及如今的主办方。

准确地说,斗香大赛的历届主办方都是大内的内官监,今年也不例外。只不过池宁用一个努力培养了三年的戏班子,好不容易才从二师兄俞星垂手上换来了主办的差事。

三年前,池宁虽然对仙仙说,有本事就自己去买戏班,但其实他还是用变树数日作为交换条件,和原君换来了一个戏班的班底。钱肯定是池宁自己出,他和原君求的是现在落魄,未来却能大火的名角,不拘是生旦净末丑哪个行当,只要是那种能火到一个人就可以养活整个戏班的就成。

池宁一点也不想去赌运气,他就是想享受一把百分百当伯乐的感觉。在付完变树几天的代价之后,原君也果然诚实守信,给了池宁一个全明星的戏班配置。

不单单哪个是角儿,而是整个戏班,哪怕随便拿出来个敲小锣的,都注定会成为大家的那种。

池宁乐的差点单方面宣布,原君就是这全天下最好的神。

人凑齐了之后,池宁又用极低的价格,在京中买了个远近闻名的鬼宅作为戏班的大院,前院唱戏,后院住人。

人人都觉得这戏班子最后的结局不是出有关人命的大事,就是因为鬼宅凶名而无人敢来,门可罗雀。但池宁却一点也不担心,因为院中的执早已经被原君摆平,而普罗大众对于这种凶宅,其实总有一种既害怕又好奇的探究心理,只要宣传到位,不愁没有人来。

说白了,京中鬼气最重的凶宅,这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名气了。

更不用说池宁还趁热打铁,让戏班在最初唱的都是什么神啊鬼啊的志异昆曲,很是因地制宜接地气,自此一炮而红,又因为角儿们都是好角儿,唱戏卖力又好听,很快就捕获了不少的忠实票友。

经过三年的磨合,这一支名为集秀班的戏班,已在京中彻底站稳了脚跟,眼瞅着都能去和钱小玉的全福班比划比划,打擂台了。

池宁方才觉得这集秀班能拿得出手,总算好意思送给他二师兄俞星垂了。

俞星垂这三年,倒也自己出手买过一个现成的戏班,可惜运气不太好,点儿有点背,不要说有个什么角儿唱红了,差点没让他赔个底掉。俞星垂为此气得好些天没再去梨园听戏,后来好不容易才忍痛解散了戏班,这才慢慢释怀了往事。

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俞星垂前手刚砸了一个吞金兽,后脚就有贴心师弟送上了一个聚宝盆:集秀班竟然是你的?!

俞星垂最近最喜欢的一个叫凤仙的戏子,就是集秀班的当家花旦。

现在它是你的了。池宁给出去的时候一点也不心疼,虽然集秀班很能赚钱,但比起这点钱,池宁还是更想先填补一下二师兄仙仙的亏空,随便你想怎么捧,怎么追,你想让凤仙来家里唱都是使得的。就是他这人性子有点拧巴,最忌讳别人和他搞断袖,你可悠着点。

啷个会和他搞断袖?俞星垂一着急,又冒出了辣椒味的蜀地普通话,老子又不是疯球了,我只是喜欢听人唱戏噻。

嗯,那挺好的,你喜欢听,他喜欢唱,绝配。

这凤仙是个男的,但他演的女旦,不管是唱功、身段还是扮相,都艳压了全国的一众同行。集秀班能这么快崛起,凤仙和凤仙的脸功不可没。人人都是视觉动物,谁也不能免俗,连钱小玉这个算是集秀班竞争对手的全福班幕后老板,都喜欢凤仙喜欢得不得了,是集秀班的主要金主之一。

池宁就喜欢这种有钱又大方的金主爸爸。

凤仙短短三年间就红遍大江南北,自然有无数的人趋之若鹜,有真心实意喜欢他的,有至少想把他买回家把玩的,也有想把他挖去其他戏班的但凤仙都所有来试探的人都不假辞色,并无任何跳槽之意。

因为谁也不知,他这个如今人人追捧的人间仙子,三年前,是被池宁从最脏的楚馆给买出来的。差一点他就要咬舌自尽了,在池宁不要他之前,他是不会转投任何人的。

其实凤仙当年刚被池宁从楚馆里赎出来的时候,也不觉得池宁是个什么好人,因为大家都说,太监虽然没了那啥的能力,但在拿道具作践人方面却是不输给任何禽兽的。他始终防备着池宁,不太愿意去相信池宁花那么多钱买他,只是想听他唱戏。

池宁没和这个叛逆少年来一场什么心灵鸡汤的宽慰之旅,他只是挑眉,讥笑着说了一句:爷和你好,咱俩到底谁占谁便宜啊?

阳光下,玉人一般,越长越不似凡间之人的池宁,还、蛮有说服力的。

凤仙也不得不承认池宁说得对,他自认已经是男生女相中少有的好颜色了,可和池宁一比,还是会自惭形秽。池宁真的是太好看了,鸿衣羽裳,出尘之姿,像极了只有话本子里才会出现的人物。

池宁自己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本就该长成这副模样,还是得了天地灵气的滋润才会变成这般。总之,很好看就对了。

凤仙比池宁还要小上一岁,却已经历尽沧桑,总觉得都是自己这张脸才让他遭受了如此苦难。

但池宁却反问他:长得好又有什么错呢?错的从不是宝藏,而是对宝藏心怀窥觊、恶意之人啊。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出事了,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受害者有罪论,而不是去批判真正实施了犯罪的人呢?

gu903();池宁利用起自己的外貌来从毫不手软的,也不觉得这有什么。老天爷赏饭吃,他要是不用,都对不起老天爷的这一番美意,不是吗?